淮南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村干部基础养老金的通知

各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党政办,局属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村干部社会保障工作,提高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根据淮南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职村干部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淮府办〔2016160号)文件精神,现将调整退休村干部基础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和时间

根据《关于印发<淮南市村干部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淮组字〔200918号),已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的人员,调整后的待遇从202411日起执行。

二、调整办法

202312月份村干部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为672.73元,参照我省2024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比例3%确定基础养老金的调整比例,每人每月增加20.2元,调整后基础养老金由目前每人每月507元增加到528元(见分进元)。

三、资金来源

调整所需资金按现行渠道列支。

四、组织实施

调整退休村干部养老金,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视和对退休村干部生活的关心,各相关单位、各区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抓紧实施。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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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