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党政办),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继续教育基地,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函〔2025〕278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全市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形成以需求为导向,政府引导与单位自主相结合,个人自觉参加学习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实现专业技术人员全员继续教育,知识结构及时更新,创新能力全面提高。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全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每学时不低于45分钟),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一)公需科目。主要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科技创新等基本知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2024年5月公开征集确定的专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合同已到期,自今年6月1日起不再作为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平台。
2025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时间截至2026年5月31日。
(二)专业科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基地按照计划任务和职责分工组织实施。专业科目培训实行备案管理。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基地采取网络学习、集中面授等形式举办行业类专业科目培训班的,须在培训前15个工作日,向市人社局干部培训中心申报培训方案,附《淮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班申报表》、培训通知及培训学员名单等相关材料。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的,人社部门不予认可。
四、学时登记与审验
(一)2025年公需科目学时认定。2025年起,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时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认定:学时折算认定,参加线上学习,学时折算认定与线上学习相结合。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本人需要自愿选择。
1.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自建公需科目免费学习平台,建设周期为一年,计划2026年底建成。“学时管理系统”建成后,由国有企事业单位、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线上核验。
2.线上学习方式为: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的“专题专栏”栏(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s://hrss.ah.gov.cn/zxzx/ztzl/),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后点击“前往培训平台”,任意选择安徽开放大学(科目一)、安徽大学(科目二)、安徽农业大学(科目三)、安徽理工大学(科目四)4个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培训平台后注册学习。登录注册前,学员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等,可自行下载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按课件要求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打印合格证书(最多获得30学时)。
参加网络课件类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自行选择各级组织部门、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教育基地,以及其他符合条件且在地市备案的有关单位提供的网络课件进行学习。
(二)2025年专业科目学时认定。各单位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人请携带本单位参训学员参加专业科目培训取得学时的有效证明材料,包括培训文件、培训证书、成绩证明、著作论文等原件办理学时登记、审验。
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完成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后,到市人社局干部培训中心办理学时审验,加盖继续教育年度达标章。
五、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监督管理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基地要按照计划任务和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好行业继续教育工作。对在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二)认真落实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人制度。全市各单位继续教育工作实行负责人制度管理。各参训单位认真填写《淮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人登记表》和《公需科目集体报名表》,经单位审核同意后,及时上报市人社局干部培训中心存档。
(三)加强学时登记审验管理。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过渡期内,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
联 系 人:刘明昌、尹莹
联系电话:0554—6678288、6678885
附件:
1. 淮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班申报表
2. 淮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人登记表
3. 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集体报名表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