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1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提升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10月20日上午,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组织召开了《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学习会,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中心领导带领全体职工逐条逐句学习了《条例》的全部内容,重点对涉及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的条文进行了分析解读。会议指出,《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有利于规范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优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对于社保经办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条例》对社保经办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仔细研读《条例》内容,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内涵,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全市广大离退休人员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