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按照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联动调整机制,从2023年4月1日起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统一调整至淮南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由每人每月1350元统一调整到每人每月1737元,月人均增加387元, 增幅达28.67%。
本次调整适用于全市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据统计4月份全市有2485名失业保险领金人员受益,市人社部门将及时按照新的标准发放失业保险金,切实保障好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