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5〕18 号)和《关于落实人社部发〔2025〕18号有关精神的经办口径》的文件规定,经职工本人申请,由市失业保险中心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审核,现将2025年淮南市本级第五批初审符合条件领取补贴人员139人次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于5日内(2025年6月5日至6月9日)向市失业保险中心培训指导监督科办公室(电话:2671325)电话或书面反映。单位反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反映的报真实姓名。
淮南市失业保险中心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