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36号)和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告》等文件规定,经企业自主申报、系统审核等环节,初审有224家单位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现因市征缴部门调整信息系统内部分企业划型标识,需将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进行第二次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在公示期内(2024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向市失业保险中心培训指导监督科(电话:2671325)或市人社局失业保险和创业指导科(电话:6678022)电话或书面反映。单位反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反映的报真实姓名。
附件:2024年淮南市本级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xlsx
淮南市失业保险中心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