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36号)文件规定,经职工本人申请,由市失业保险中心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审核,现将2024年淮南市本级第八批初审符合条件领取补贴人员307人次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于5日内(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向市失业保险中心培训指导监督科办公室(电话:2671325)电话或书面反映。单位反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反映的报真实姓名。
淮南市失业保险中心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