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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04 15:38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大] [中] [小]

淮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鲍继恩因工负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已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与安徽鑫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无法联系,鲍继恩的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十级(淮南因工鉴定〔2025〕0380),无人签收。现向安徽鑫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告送达关于鲍继恩的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淮南因工鉴定〔2025〕0380)。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书不服的,可自接到本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淮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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