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3号)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厅印发的《安徽省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21〕2号)有关规定,现将淮南市2024年上半年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及工伤预防费使用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
工伤预防宣传项目内容:1.市内公交车、公交站台宣传广告,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广告,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2.采购和发放工伤预防安全知识丛书,定制和发放工伤预防宣传单页、宣传手册及其他宣传主题的资料;3.会同市直各相关单位及部门联合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日”活动,集中宣传、科普工伤预防相关知识。针对煤矿、电厂、危化品、建筑等重点行业,进行了集中宣传。
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内容: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完成培训23期,97个班次,共计6578人次。其中,煤炭行业企业职工5806人,班组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645人,中煤集团公司职工1012人,建筑行业企业职工556人,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职工131人,电力行业企业职工85人。
二、工伤预防费使用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共支付工伤预防费177.7724万元,其中工伤预防宣传费44.513万元、工伤预防培训费133.2594万元。
淮南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