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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民营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相关问答

发布日期:2023-02-28 16:17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大] [中] [小]

一、什么是工伤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以此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保险范围内的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时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实施工伤保险制度,目的在于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的救治权与经济补偿权,推动工伤预防,减少事故发生;促进职业康复,使受伤害者尽快恢复劳动能力;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为工伤职工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和生活保障。

二、关于加快推进小微民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政策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三、小微民营企业界定标准?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标准执行。

四、小微民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程序是什么?

(一)已经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的小微民营企业,可在“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搜索下载“社保业务材料”进行填写,然后携带《小微民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二)已参保小微民营企业发生职工增减变化时,应及时到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增减手续,也可以通过“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办大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

五、小微民营企业职工待遇如何?

对参保前职工发生的工伤或职业病,其工伤职工应享受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对其参保后职工新发生的工伤或者职业病的,其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会产生什么后果?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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