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淮南市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25-08-08 16:33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问:这个文件的核心内容是什么?我们牵头做这件事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核心是 “转轨”与“衔接”。文件的核心目标是自202411日起,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保障方式,从原有的、独立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正式转变为参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并给予缴费补贴的新模式。

我们核心工作目标就是确保这个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确保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能及时筹集,其缴费补贴能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问:政策变化的关键点在哪?对我们过去的工作有什么影响?

答:关键变化在于保障方式的根本性改变:

过去:执行的是“原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是一个相对独立的险种。

现在与未来: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并给予一次性缴费补贴。   

这意味着:

新增工作: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全新的、针对“缴费补贴”对象的认定、审核、资金发放流程。

存量处理:对于202411日前已获批征地且符合原政策的对象,要“老人老办法”,继续按原政策保障,确保待遇不中断。但要注意,这部分人如果其承包地再次被征收,就不再享受新的缴费补贴了。这是新旧衔接的关键。

职责更重:从单一险种管理转变为协调融入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体系,需要与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部门,以及基本养老保险的经办机构进行更紧密的协同。

问:哪些人能被认定为“缴费补贴对象”?这个标准在实际操作中要把握的难点是什么?

答:认定条件有两条,缺一不可:

身份与土地条件:必须是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时的被征地农民安置人员,且其家庭在征地后人均所剩耕地面积不足0.3亩。

年龄与参保条件:必须年满16周岁,并且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保或职工保)。

操作难点在于第一点的“人均不足0.3亩”的计算。文件明确了计算方式:按照安置人员家庭承包土地所剩耕地全部面积,除以征地时该农户家庭的安置人员总人数。这就要求乡镇、村一级在前期摸底时必须数据精准,家庭人口、土地面积要核实清楚,这是后续所有工作的基础,也是容易产生争议的环节。我们需要指导县区在制定细则时,对此有更明确、可操作的规定。

 

问:补贴怎么发?标准是多少?老百姓最关心的“钱”的问题怎么落实?

答:这是文件的另一核心,也是我们最终要交出的答卷。

补贴标准:文件明确,市本级目前的补贴标准为每人62971元。这是以“人”为单位的一次性补贴。

发放方式(根据参保情况分两种):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补贴一次性计入其个人账户。对于已经60岁以上领待遇的,这笔钱计入个人账户后,会重新计算养老金,在其原有待遇基础上增加。

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可凭缴费凭证一次性领取现金补贴。

问:我们人社局内部,以及对外部门,下一步具体要抓哪几件事?

答:为牵头部门,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对内统一认识与培训:组织农保科、经办机构、法规科等相关科室及县区人社局,深入学习本《实施细则》和省里文件,特别是新对象认定、新补贴发放流程,确保全市经办口径一致。

推动县区落实:督促两县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的实施细则,确保政策在全市落地不走样。

强化部门协同:建立与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的常态化联络机制,尤其是在社会保障措施联合审核、保障费用筹集转存、补贴对象联合确定等关键环节,要明确对接人和时间表。

抓宣传与解读: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多元化解读和宣传引导”。我们不能只发文件,要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利用村镇公告栏、线上平台、现场宣讲会等多种形式,把“为什么要改”、“谁能享受”、“钱怎么领”讲清楚、讲明白,从源头上减少因误解引发的矛盾,为新老政策平稳衔接创造良好氛围。

这份文件是我们未来一段时期指导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施工图”。核心精神是在改革中保障民生,在衔接中维护稳定。我们作为牵头部门,既要吃透政策、精细操作,也要加强协同、做好宣传,确保这项惠民利民的重大政策调整在我市平稳、精准、有效地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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