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印发《加强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加强全省技工院校专业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加强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若干措施》
(一)内容主要。包括5个部分18条:一是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包括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二是全面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包括持续优化学校岗位设置、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开辟教师引进“绿色通道”、加快工学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内容。三是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养能力。包括遴选高质量师资培训基地、落实教师全员轮训制度、实施省级重点师资培训和名师领航培养计划等四个方面内容。四是全面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包括实施教师学历提升计划、提高教师技术技能水平、开展研修访学和挂职锻炼、健全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广泛开展各类教科研活动等五个方面内容。五是全面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包括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完善教师表扬奖励制度、营造尊师重教社会氛围等三个方面内容。
(二)主要特点。一是贯穿培养全过程。从人才培养的角度出发,贯穿教师准入与聘任、培训与使用、提升与发展、激励与保障的全流程,明确细化具体举措,为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基本依据。二是明确重点目标。聚焦制约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入口”、“能力提升”等突出问题,优化岗位设置标准和开辟教师引进绿色通道、落实全员轮训和重点师资培训制度、实施名师领航培养和学历提升计划、完善教师表扬激励手段和方式,提升技工院校教师整体能力水平。三是凸显技工教育特点。结合技工教育实用型人才培养的特点,对标产业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需求,突出工学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组织专业课教师赴企业实训、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等方面内容,进一步提升技工院校教师技术技能水平,培养契合技工教育发展特点的师资队伍。
二、《加强全省技工院校专业建设若干措施》
(一)内容主要。包括4个部分12条:一是健全专业设置备案机制。对完善专业设置条件、简化专业设置程序、支持试办高级工和预备技师班等三个方面内容作出规定,明确专业设置的实体和形式要件。二是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从重点建设一批特色专业、加快推进专业工学一体化改革、支持校企合作共建专业、立项建设高水平专业群等四个方面提出支持举措,树立鲜明的专业建设导向。三是持续优化专业结构布局。从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专业建设评估检查、规范专业教学点管理等三个方面作出工作要求,加强专业建设日常管理。四是大力支持学校自主办学。从依法保障专业建设自主权、加强专业建设咨询指导服务两个方面作出规定。
(二)主要特点。一是立足现状,服务发展。规范专业建设备案管理,激发技工院校办学积极性,发展优势专业、特色专业和新兴专业,积极适应我省产业企业技能人才需求。二是问题导向,靶向施策。围绕我省技工院校专业建设的工作需要和发展需求,重点从优化备案流程、明确备案条件、适应产业需求、调整专业结构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支持举措,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专业建设体系。三是明确职责,提升效能。明确省、市人社职能部门和技工院校办学主体的职责,省人社部门负责全省技工院校专业建设的宏观管理和统筹指导,市级人社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技工院校专业建设的规划、备案和日常管理,技工院校依规享有自主设置、调整或停办专业等办学自主权。
解读机关: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咨询机关: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电话:0551-62635052(教师队伍建设)
0551-62673947(专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