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淮南市“淮聚万才”行动实施办法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淮南市委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奋力打造新时代人才强市的实施意见》(淮发〔2022〕11号)《关于贯彻省委 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十大新兴产业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新兴产业聚集地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淮发〔2021〕22号)要求,聚焦我市“6+1”产业,不断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来淮就业创业,为淮南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人才是第一资源,出台《实施办法》是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淮南的需要,是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有力举措,对吸引留住更多的人才在淮就业创业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8月15日市人社局牵头起草完成《淮南市“淮聚万才”行动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征求了意见,通过收集意见及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合法合规、操作性较强的送审稿,报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并通过。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于2022年9月8日联合印发。
四、工作目标
聚焦我市“6+1”产业,吸引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来淮就业创业,力争到2025年累计新增留淮大学生1万人以上。
五、主要内容
1. 购房补贴。以本人名义在淮南市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且商品房总价不低于50万元的,分别给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8万元、5万元综合补贴。
2.租房补贴。放弃享受我市购房补贴政策,不符合免费入住各级人才公寓条件且企业无员工宿舍,并批准租赁住房的,3年内补贴租金每人每月分别为500元、400元。
3.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按月足额缴存满6个月及以上,在我市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且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首付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不与其公积金账户金额相挂钩,单方缴存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放宽到40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放宽至50万元。
六、创新举措
通过给予租房补贴、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优惠政策,吸引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来淮就业创业。
七、保障措施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是“6+1”产业企业引进人才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对引进人才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市委组织部是牵头单位,负责指导和日常协调工作。市人社局具体承办。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积极配合。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让此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九、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解读人:吴洁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4-6678293
电子邮箱:86520270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