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09 10:17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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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淮人社监罚〔2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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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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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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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未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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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具备条件的行业应当通过相应的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管理。未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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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安徽纵环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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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672642380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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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丁卫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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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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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202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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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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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状态

正常

13

地方编码

34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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