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2022年本)
序号 |
权力事项 |
廉政风险点数量 |
表现形式 |
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人 |
1 |
设立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行政审批事项 |
4 |
受理环节无故不予受理;故意刁难申报单位或个人。 |
低 |
1.加强对经办人员思想教育,明确工作要求。 2.实行效能建设八项规定,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AB岗等制度。 3.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损害服务对象正当权益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
窗口受理人员 |
审核环节因打招呼、收受礼品财物等,降低审核标准,导致初审报告部分内容失真,使不完全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通过审核。 |
中 |
1.加强经办人员思想教育,增强抵御风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科室负责人复核制,通过查看原始申报材料等方式,复查审核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严格问责,做到“谁审核、谁负责”,一旦出了问题,追究经办人员相应责任。 |
业务经办人员、科室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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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环节专家组成员接受被考察单位吃请、礼品财物、有价证券以及娱乐消费,造成核查问题不清,情况不实,核查报告可信度降低。 |
中 |
1.抽选具备条件的专家组成实地考察专家组。 2.签订实地考察承诺书,独立考察;违反规定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3.邀请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4.设立信访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就考察行为接受各方监督。 5.考察报告由专家组成员签字确认,并负考察责任。 |
实地考察专家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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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环节因打招呼说情等,违规做出与事实相悖的决定。 |
低 |
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须经集体研究同意。 |
局领导班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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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C类) |
5 |
网上初审环节:对材料齐全、内容规范的退回不予初审,并未说明原因;对材料不齐全、内容不规范的,未能一次性在线告知需补正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法规政策和许可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依法行政,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对材料齐全,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缩短办理时限。 4.实行办事公开,自觉接受服务对象、社会和群众监督。 |
政务窗口 工作人员 |
窗口受理环节:未核对纸质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未能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
中 |
经办科室承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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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环节: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不真实、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查通过;审查超时。 |
中 |
经办科室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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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环节:对不符合条件、标准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超时。 |
低 |
分管局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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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环节:未按期制作许可证,未及时办结。 |
低 |
政务窗口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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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就业技能培训机构认定 |
4 |
受理初审环节因打招呼、收受礼品财物等,降低审核标准,导致初审报告部分内容失真,使不完全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通过初审。 |
中 |
1.加强对经办人员思想教育,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科室负责人复核制。通过抽查原始申报材料等方式,比对复核初审信息,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严格问责,做到“谁审核、谁负责”,一旦出了问题,追究经办人员相应责任。 4.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科室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专家组成员 |
书面评审环节违规抽取专家;评审时利用职权向专家打招呼,传递导向性、目的性信息;专家恶意打畸高或畸低分;评审统(计)分、电子录入故意篡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后果。 |
中 |
1.健全专家库,完善专家组成结构,逐步扩大专家规模,增加第三方专家代表。 2.专家实行匿名抽取制。参评专家名单由工作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3.要求参评专家签署廉政承诺书,手机统一管理,人员全程封闭。 4.认定期间,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 |
科室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专家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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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
中 |
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局领导班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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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拨付环节存在徇私舞弊予以多拨、少拨、错拨或迟延拨付等可能。 |
中 |
1.拨付资金数额按照有关规定,由局发文确认。 2.由受补助单位开户行提供资金拨付汇款凭证,确认资金去向。 |
科室经办人员、财务经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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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 |
4 |
受理初审环节因打招呼、收受礼品财物等,降低审核标准,导致初审报告部分内容失真,使不完全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通过初审。 |
中 |
1.加强对经办人员思想教育,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科室负责人复核制。通过查看原始申报材料等方式,比对复核初审信息,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严格问责,做到“谁审核、谁负责”,一旦出了问题,追究经办人员相应责任。 |
经办人员、科室负责人 |
专家评审环节违规抽取专家;评审时向专家打招呼,票决前传递导向性、目的性信息;人为影响专家的判断意见,弱化专家评审的独立性;唱票人、计票人故意篡改统计票数。 |
低 |
1.健全人才专家库,逐步增加生产一线高技能人才专家代表。 2.专家实行随机抽取制。参评专家名单由工作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3.要求参评专家签署廉政承诺书,手机统一管理,人员全程封闭。 4.评审期间,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 5.尽可能量化评分标准和要求,减少主观影响。评分畸高或畸低的需说明理由。 6.当场宣布结果,评审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 |
评审组织人员、科室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专家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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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环节因打招呼说情等,违规做出与事实相悖的决定。 |
低 |
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须经集体研究同意。 |
局领导班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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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拨付环节存在徇私舞弊予以多拨、少拨、错拨或迟延拨付等可能。 |
低 |
1.拨付资金数额按照有关规定,由市局发文确认。 2.由受补助单位开户行提供资金拨付汇款凭证,确认资金去向。 |
科室经办人员、财务经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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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职称申报评审 |
4 |
受理环节无故不予受理;故意刁难申报单位或个人。 |
低 |
1.加强对经办人员思想教育,明确工作要求。 2.实行效能建设八项规定,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AB岗等制度。 3.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损害服务对象正当权益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
业务经办人员 |
审核环节因打招呼、收受礼品财物等,降低审核标准,导致初审报告部分内容失真,使不完全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通过审核。 |
中 |
1.加强对经办人员思想教育,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科室负责人复核制,通过查看原始申报材料等方式,复查审核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严格问责,做到“谁审核、谁负责”,一旦出了问题,追究经办人员相应责任。 |
业务经办人员、科室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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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环节违规抽取专家;评审时向专家打招呼,传递导向性、目的性信息;专家之间互相拉票。 |
中 |
1.健全评委专家库。 2.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遵循回避原则,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现场电话通知确认。参评专家名单由工作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3.要求参评专家签署廉政承诺书,手机统一管理,人员全程封闭。 4.评审期间,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监督评委和工作人员行为。 5.当场宣布票决结果,评审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 |
评审组织人员、科室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专家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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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环节因打招呼说情等,违规做出与事实相悖的决定。 |
低 |
1.由分管局领导审定。 2.实行领导责任制,分管领导对其做出的决定负责。 |
分管局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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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认定 |
4 |
受理环节因打招呼、收受礼品财物等,降低申报标准,使不完全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予以受理。 |
中 |
1.加强对经办人员思想教育,明确工作要求。 2.实行效能建设八项规定,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AB岗等制度。 |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经办人员、支队分管领导 |
审查及复核环节因打招呼、收受礼品财物等,让不符合条件的人通过审查及审核。 |
低 |
1.加强对经办人员思想教育,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科室分管领导复核制。通过查看原始申报材料等方式,比对复核信息,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严格问责,做到“谁审核、谁负责”,一旦出了问题,追究相应责任。 |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经办人员、支队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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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环节接受申报单位吃请、财物,让反映有问题的单位通过认定。 |
中 |
1.加强对经办人员思想和廉政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抵制侵蚀。 2.实行岗位责任制,“谁审批、谁负责”,一旦出现问题,追究相应责任。 |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经办人员、支队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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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环节存在徇私舞弊将奖牌证书授给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单位。 |
低 |
1.加强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准规守纪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建立责任追溯制度,哪个环节出现问题,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经办人员、支队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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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社会保险登记 |
5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低 |
1.加强经办人员的政策法规学习。 2.执行效能建设八项规定,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 |
窗口经办人员、科室分管领导 |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未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和变更登记等 |
中 |
1.完善业务经办规程,严格参保信息管理。 2.执行效能建设八项规定,落实办文办事限时制度。 |
窗口经办人员、科室领导、中心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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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环节擅自改动内容,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办结 |
低 |
1.科室负责人复核制,通过查看原始申报材料等方式,防止文书内容错误。 2.规范文书格式,并存档备查。 |
窗口经办人员、科室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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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环节:因打招呼、收受礼品财物等,让不符合条件的人通过审核。 |
中 |
1.加强对经办同志思想教育,自觉抵御风险。 2.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及时纠正问题。 3.实行岗位责任制,“谁审核、谁负责”。 |
窗口业务经办人员、科室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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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环节:因打招呼、收受礼品财物等,让不符合条件的人通过审批。 |
低 |
1.加强对审批同志思想和廉政警示教育,自觉抵制侵蚀。 2.通过随机抽查、系统比对等手段,加大材料复核审查力度。 3.实行岗位责任制,“谁审批、谁负责”。 |
窗口业务经办人员、科室领导及中心分管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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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企业职工退休核准 |
2 |
信息核定环节:对涉及养老金待遇计算的各项数据不认真审核;未能按照政策要求认定有关数据;对不符合条件的而认定批准的情况。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工作程序。坚持依据人员档案原始记录进行审核,设定初审、复核环节; 3.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遇有疑问实行集体讨论,依政策做好退休条件认定工作。 4.经办人员定期轮换,减少、限制自由裁量权。 5.严格问责,做到“谁审核、谁负责”,一旦出了问题,追究经办人员相应责任。 |
养老保险科承办人、科室负责人 |
核准确认环节:对报送的材料未认真复核,未发现和纠正错误;未严格按政策规定核定办理,或因政策把关不严放宽条件认定;对涉及政策把握口径的事项,不集体研究,私自做出决定。 |
中 |
养老保险科承办人、科室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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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评审 |
4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低 |
1.加强对经办人员思想教育,明确工作要求。 2.实行效能建设八项规定,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AB岗等制度。 3.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损害服务对象正当权益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
业务承办人 |
审查环节刁难主管部门或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后果。 |
中 |
1.加强对经办人员思想教育,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科室负责人复核制,通过查看原始申报材料等方式,复查审核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严格问责,做到“谁审核、谁负责”,一旦出了问题,追究经办人员相应责任。 |
业务经办人员、科室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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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环节中因收受礼品财物,影响评议结果,损害公平公正。 |
中 |
1.集体研究决定。 2.集体研究决定有迹可循,有据可查。 |
科室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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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人选环节中因收受礼品财物,影响评议结果,损害公平公正。 |
中 |
1.报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2.形成会议纪要,集体研究决定有迹可循,有据可查。 |
局领导班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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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 |
4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低 |
1.加强对经办人员思想教育,明确工作要求。 2.实行效能建设八项规定,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AB岗等制度。 3.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损害服务对象正当权益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室业务承办人 |
审查环节刁难主管部门或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后果。 |
中 |
1.加强对经办人员思想教育,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科室负责人复核制,通过查看原始申报材料等方式,复查审核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严格问责,做到“谁审核、谁负责”,一旦出了问题,追究经办人员相应责任。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室业务经办人员、科室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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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环节中因收受礼品财物,影响评议结果,损害公平公正。 |
中 |
1.集体研究决定。 2.集体研究决定有迹可循,有据可查。 |
科室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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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推荐人选环节中因收受礼品财物,影响评议结果,损害公平公正。 |
中 |
1.报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2.形成会议纪要,集体研究决定有迹可循,有据可查。 |
局领导班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