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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关于灵活就业人员2025年度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限的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26-05-15 11:11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2021〕17号)规定,当年度已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但未及时缴纳的,允许在次年的6月30日前缴纳。请我市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缴纳2025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含银行代扣代缴未成功的参保人),务必于2026年6月30日前通过微信、支付宝、皖事通渠道自主缴费,逾期不再允许补缴。

缴费渠道:微信搜索“安徽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支付宝搜索“安徽税务”;皖事通APP搜索“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专区”。

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人社部门咨询电话:12333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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