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市各县区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个人资助政策宣传活动,动员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参保人缴费进行补助,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增加了参保人的缴费渠道,形成了个人缴费、财政补贴、补助资助的三方合力。进一步充实了个人账户资金累积,实现城乡居保“多缴多得”。
集体补助探索“新路”
潘集区作为我市最早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地区,坚持“一村一策”的方式进行,在其下辖的9个乡镇9个村开展了集体补助试点工作,共计补助129名参保群众,切实增加补助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提高了补助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
按照“试点先行、循序渐进、逐步推广”的原则,通过潘集区城乡居保集体补助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寿县炎刘镇炎刘村经过酝酿,提出开展村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结合该村经济收益等情况,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为准绳,为该村78名特殊困难群体补助城乡居保保费。
个人资助为幸福“加码”
2024年5月9号,田家庵区史院乡居民杨女士成为我市第一例成功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资助的参保居民,说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资助,杨女士乐得合不拢嘴。她说:“子女希望她退休可以多拿点养老金,每年的保费都是孩子们缴纳的,孩子们听说可以通过个人资助最高再缴6000元,请假带她来办理了资助,这是孩子们的孝心。”据悉,杨女士选择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每年6000元的缴费档次,根据个人资助相关政策,杨女士的子女又为她资助了6000元,2024年杨女士个人账户金额已达12320元,个人账户金额大幅度提升。2024年全年我市共计成功办理了179笔城乡居保个人资助业务。
2025年,淮南市各县区将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村积极开展集体经济补助居民参保缴费,同时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宣传力度,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