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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淮南市第六届“十大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7 16:08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大] [中] [小]

各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激发全民创业热情,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淮南市第六届“十大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评选对象

在淮南市境内登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注册成立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且不超过五年,经营收入实现稳定增长。

(二)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实经营,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依法纳税,无造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2.年销售收入达100万元以上(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年销售收入达50万元以上);

3.提供就业岗位20个以上(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提供就业岗位10个以上);

4.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良好;

5.企业纳税信用级别在B级以上;

6.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7.拥有发明专利或其他自主知识产权者优先参评。

(三)评选名额

本次活动评选10名“十大创业之星”。

二、评选程序

整个评选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宣传动员阶段

启动“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后,在淮南人社微信公众号、淮南人社官网等媒体宣传评选活动。

(二)推选报名阶段

活动开始后,通过各高校、县(区)人社部门推荐、自我推荐等方式广泛征集参评对象,各高校、县(区)对其推选以及辖区自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加盖高校就业部门或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后在推荐限定名额内报评选组委会(县区各推荐5名、各高校推荐3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

(三)评审阶段

评审阶段分两轮评审,第一阶段,评审组对推荐对象进行初评,确定20名候选人;第二阶段,组委会对入围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相结合,评选出淮南市第六届“十大创业之星”。

(四)公示审查阶段

组委会将评审结果在淮南市人社局官网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一经发现并核实申报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良信用记录或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在入围对象中进行增补。

(五)公布结果阶段

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在淮南市人社局官网等媒体予以公布。

三、评选资料和要求

(一)评选资料:

1. 评选推荐表一式三份,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2. 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3. 参选人承诺书;

4. 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财务报表、员工花名册、社保缴费凭证(市征缴中心出具的单位专用凭证)、劳动合同书、专利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结束后退还)。

(二)评选要求:

1. 所报送材料统一使用A4纸,逾期报送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2. 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3. 所有材料由县区人社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统一报送至市人社局失业保险和创业指导科。

联 系 人: 平怀浪

联系电话: 0554-6678022

电子邮箱: cyhn0554@163.com

四、奖励表彰

1. 10名创业之星每人奖励20000元;

2. 颁发奖状和证书。

附件:1.淮南市第六届“十大创业之星”评选推荐表.doc

2.淮南市第六届“十大创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参选人承诺书.doc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南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          淮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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