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工伤认定行政部门2026年6月26日受理王继翔与田家庵区汉平甜品店(个体工商户)工伤纠纷一案。市人社局工伤认定行政部门通过邮寄的方式向田家庵区汉平甜品店(个体工商户)送达关于王继翔工伤认定案件恢复审理通知书。因田家庵区汉平甜品店(个体工商户)无人接收,多次拨打经营者电话均无人接听,现公告送达王继翔恢复审理通知书。
王继翔向我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后因田家庵区汉平甜品店(个体工商户)不服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6)皖0403民初4190号)的判决,向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我局于2026年7月3日作出《工伤认定案件中止通知书》(淮工中字(2026)18号)并分别送达给王继翔及田家庵区汉平甜品店(个体工商户)。现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民事裁定,我局决定恢复审理王继翔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