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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人社局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动员大会

发布日期:2023-12-18 11:10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筑牢工作人员思想防线、强化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守护好社保基金安全,12月15日上午,凤台县人社局召开动员大会,对2023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梁栋、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高辉、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永好、县人社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县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各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人参加会议。由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孟献忠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永好同志带头领学了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局党组成员孟献忠同志传达了市人社局关于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会议精神;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高辉同志剖析社保基金安全典型案例,随后全体参会人员观看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片。为全体干部敲响了警钟,要求大家要充分发挥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的警示作用,要不断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促进人社系统干部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纪律作风的进一步提高。

最后由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梁栋同志对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充分认识开展 “警示教育月”活动的必要性、重要性。三是统筹安排,分步实施,扎扎实实推进“警示教育月”活动。四是加强管理,狠抓落实,确保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五是扎实推进,完善机制,推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六是要求社保基金工作人员要态度好、专业强、宣传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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