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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劳务派遣单位工伤风险类别及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1-04 15:59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次    字体: [大] [中] [小]

各劳务派遣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安徽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4〕17号)相关规定,精准确定劳务派遣单位行业工伤风险类别与基准费率,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按照《安徽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根据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用工单位所在行业确定其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和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多行业派遣难以确定的,根据多数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用工单位所在行业确定。”现请各劳务派遣单位按照文件规定,自主如实申报工伤风险类别和工伤保险基准费率。

二、申报方式及渠道

各劳务派遣单位须如实填报《淮南市劳务派遣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申报表》《劳务派遣单位用工花名册》(详见附件2、附件3),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照参保属地,分别提交PDF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表格至市本级及各县区社保征缴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如下:

1.市本级参保单位:报送邮箱287822908@qq.com,咨询电话:6882290;

2.寿县参保单位:报送邮箱42925988@qq.com,咨询电话:4022435;

3.凤台县参保单位:报送邮箱496763764@qq.com,咨询电话:2310951;

4.潘集区参保单位:报送邮箱1798494758@qq.com,咨询电话:4970799。

三、工作要求

(一)按时进行申报。本次集中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5日。未如实申报、逾期未申报的单位,将按照《安徽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统一按第八类行业工伤风险类别核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为1.9%。

(二)费率执行时间。本次集中申报核定的劳务派遣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自2027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附件1安徽省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与费率表.doc

附件2淮南市劳务派遣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申报表.docx

附件3淮南劳务派遣单位用工花名册.docx

关于开展劳务派遣单位工伤风险类别及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淮南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

202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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