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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淮南市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问答

发布日期:2026-10-22 08:58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次    字体: [大] [中] [小]

一、补助范围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6〕120号)规定,我市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招用相关人员时间应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之间。

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

二、补助标准

每招用1人按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三、资金来源

按照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规定,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四、申领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到我市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设的服务窗口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也可通过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hrss.ah.gov.cn/ggfwwt/)“一次性扩岗补助”模块申请。

五、咨询电话

用人单位可致电12333人社服务咨询热线了解政策,或致电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咨询。

市本级:0554—2672642/0554-2674400(淮南市失业保险中心)

寿  县:0554—4020093(寿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凤台县:0554—8626057(凤台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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