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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淮南市创业导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16 11:14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次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经营主体、创业人员培训工作方案及政府系统工作人员“双招双引”和产业培育专业化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6]28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升级创业淮南行动若干举措>的通知》(淮府[2026]19号)精神,进一步整合我市创业导师资源,全面做好创业服务工作,现就招募创业导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公益事业,愿意为社会创业工作贡献力量。

(二)在相关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所从事的行业或专业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

(三)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和咨询指导能力。

(四)身心健康,创业服务热情饱满,能够保障相对稳定时间参与创业指导活动。

(五)无违法违纪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招募对象

1.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从事创新创业相关研究或专业技术工作,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授、专家;

2.投融资机构资深从业者,法律、会计、财税、经济咨询、人力资源、知识产权保护等专业服务机构中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以上从业经历的专业人员;

3.取得创业培训培训师证书或创业培训讲师证书的人员;

4.具有行业经验和相关资源,熟悉上下游产业链,具有5年以上创业经历的成功企业家;

5.具有5年以上产业园、孵化器等运营管理经验的园区负责人;

6.熟悉国家、省、市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对创业活动有管理、指导、服务职责,能够提供公共创业指导服务的政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7.具备丰富创业指导经验或特殊专长,能够为创业者提供有效帮助的其他社会人士。

三、招募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淮南市创业导师申请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讲师证书、获奖证书、企业营业执照或任职证明、主要业绩成果等复印件),报送至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单位推荐: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人社局、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等单位可作为推荐单位,推荐本单位、本行业系统的创业导师。由推荐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统一报送至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审核遴选: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选聘创业导师。

(四)公示聘任:拟选聘名单将通过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创业导师名单,并颁发聘任证书。创业导师聘任期为3年。聘任期满,可根据创业导师履职情况、个人意愿等综合情况续聘或解聘。

四、工作职责

(一)发挥自身专业、从业经验及技术资源优势,为广大创业者提供指导、咨询、培训、技术等支持。

(二)积极参与人社部门组织的创业活动,配合开展咨询指导、项目路演、实战会诊等服务,为创业者提供持续性、跟踪式创业服务。

(三)保守创业者和被指导企业的商业秘密,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开展创业宣传、指导和帮扶等工作。

五、服务内容

(一)提供创业咨询服务。为有创业意愿或处于创业初期的创业者提供项目策划、开业指导、项目评估、市场分析、经营管理、融资贷款、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二)提供创业指导服务。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帮助其提升创业本领、规避创业风险、增强创业实效。接受创业者委托,建立“一对一”或“一对多”的结对帮扶关系,提供跟踪指导服务。

(三)参加创业相关活动。参加创业讲座、创业培训、创业沙龙、创业大赛、政策宣讲、调研座谈等各类创业相关活动。

(四)参与创业项目评审。根据有关工作安排,对创业项目进行评审,按照“好中选优”原则,遴选优质创业项目参与相关评选活动。

(五)其他服务。参加全市人社部门组织的其他创业相关活动。

六、其他事项

(一)创业导师参与创业服务工作遵循志愿公益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以公益性服务为主。符合条件的,邀请单位可按有关规定给予服务补助。

(二)本次招募的创业导师由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聘任并管理。创业导师聘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1.本人申请不再担任创业导师的;

2.任期内无正当理由,一年内累计3次不参加创业指导服务和活动的;

3.任期内累计3次因不正确履行职责被服务对象有效投诉的;

4.任期内以创业导师名义从事与服务无关的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违规向服务对象收取费用,或有其他违反职业操守行为的;

6.泄露帮扶对象商业秘密,或有其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行为的;

7.有违法犯罪或严重失信行为的;

8.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提供服务的。

创业导师资格自解聘之日起失效;存在本条第4项至第7项情形的,不再纳入后续聘任人选。

七、工作要求

诚请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社部门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荐优秀专业人才加入导师队伍,为创业者做好创业服务,为加快推进创业淮南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申请人或推荐单位请于2026年10月31日前,将全套纸质材料报送(或邮寄)至指定地点,同时将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单位推荐的申报材料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联 系 人:王斐、安俊杰,0554-6678022

邮    箱:cyhn0554@163.com

地    址:淮南市陈洞南路21号金海大厦802室

附件:淮南市创业导师申请表.doc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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