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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13 09:13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大] [中] [小]

淮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并已对方玉因工负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作出结论,现无法联系安徽基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此,现向安徽基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告送达关于方玉的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淮南因工鉴定〔2026〕0587),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十级。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超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书不服的,可自接到本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淮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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