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援企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全力稳就业促发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38号)等文件要求,我市对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条件的用人单位采用了“免申即享”和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发放,其中对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中小微单位免除了申报确认程序,公示通过后按失业保险缴费渠道直接返还单位。目前有部分单位因银行账户信息不准确等原因导致返还资金发放失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相关单位仍未提交准确银行账户信息。
上述单位请于2026年3月11日前将银行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银行名称)加盖公章送至市失业保险中心培训科。按照相关规定,经2次公告后仍未能提供相应银行账户信息的,返还资金将按照有关规定退回至失业保险基金账户。
咨询电话:0554-267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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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失业保险中心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