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市教体局直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37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25〕6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
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3个资格条件的通知〉(皖教师〔2020〕7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申报条件等。
二、评审范围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各级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社会力量办学和全市非在编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可以申报。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
全市编制内在职在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皖人社秘〔2016〕317号)文件中有关安徽省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执行。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淮府〔2014〕39号)文件精神,距法定退休年龄2年的教师,符合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可不占本单位职务职数,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凡取得相应资格的,退休时仍未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退休当月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兑现工资。单独编制评审人员花名册。
根据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办发〔2019〕1号)文件精神,为吸引留住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对实施“评聘分开”制度时期取得高级职称5年未聘,中级职称10年未聘,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获得省以上优秀、模范、骨干、特级教师、教书育人楷模、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巾帼标兵、师德标兵、学科带头人、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名师、教坛新星、优秀班主任及江淮名师、安徽最美教师等,获得省、部级综合表彰奖励和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参加援疆、援藏、援外教师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参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根据市教体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淮教体〔2020〕12号)文件精神,城镇交流到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符合任职年限且在乡村学校工作满3年的,可按照乡村学校教师资格条件申报高一级职称(职务);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有高级教师职称资格而未聘任的城镇教师,本人自愿到乡村学校支教3年以上的,如相应岗位无空缺,可不占岗位结构比例聘任相应教师职务,逐步过渡消化;教师在乡村连续任教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并符合高、中级教师资格申报条件的,或在乡村累计任教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如相应岗位无空缺的,可不占岗位结构比例评聘相应教师职务,逐步过渡消化。
对上年度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时未通过者,若无新的专业工作业绩,本年度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2025年度我市中小学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和纸质同步申报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申报时间
从文件印发之日起,申报人需提前完成个人业绩库信息录入,维护好个人业绩库。
各学校(单位)依据内部竞岗方案成立由学校(单位)领导(不超过3人)、专家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的不少于7人的职评工作领导小组,按鉴定表所列项目对申报人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考核评价,确定推荐人选后按要求进行公示。
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至10月30日(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各县区教体局、人社局,市教体局、人社局网上审核并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14日。
(二)网上申报审核
申报人网上申报材料和纸质材料必须完全一致,所有业绩材料在网上均要留痕,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
1.个人申报。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首页(http://hrss.ah.gov.cn/),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或“单位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具体申报操作指南可以在“职称申报”页面的右上方进行下载。请申报人在该平台帮助中心自行下载学习《职称申报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
2.申报人需提前维护个人业绩库,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提交单位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职称申报。按照职称评审“盲评”改革要求,从今年起,申报人员须同时上传2份申报材料,1份为原始材料扫描件(原件扫描)、1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后的材料扫描件,所有申报材料附件均不得出现个人关键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对于能力条件等页数较多的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5。
3.单位审核。学校(单位)在线审核申报人材料,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并上传公示证明及公示材料(公示原件网上截图或复印件等)、推荐意见书、岗位职数空缺表、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人员授权审签表等。
4.逐级审核。县区属学校的审核程序是:县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市教育体育局→市人社局→评委会组建单位;市属学校的审核程序是:市教育体育局→市人社局→评委会组建单位;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评委会。
四、注意事项
(一)纸质材料
申报人将与网上提交的《淮南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及其他纸质材料一并报送。各单位按管理权限对申报人提交的各类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公示。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须注明:“此件为原件复印件”,且所在单位审核人员须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无需报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评审通过后,评审表可系统内打印)。
1.高级教师。市属学校申报,由市教体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县区所属学校申报,由县区人社局、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
2.一级教师。市属学校,由学校报市教体局初审;县区学校,由学校报县区人社局、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教育体育局。
3.二、三级教师。市属学校,申报人按照相关要求提交材料报市教体局人事科初审,报市人社局认定;县区属学校及辖区内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幼儿园),报县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初审,由县区人社局认定,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二)年限要求
关于任职、聘任、业绩成果论著、考核等年限的计算。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2025年申报职称评审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工作业绩与成果、论文著作等申报材料认定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当年度任职年限,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
(三)业绩要求
申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获奖情况等材料,必须是申报人任现职以来,重点是近5年来的情况,网上申报时可以按重要性排序填报。业绩成果材料应突出代表性,对多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承担工作及发挥作用的相关证明材料。业务工作总结需经用人单位审验盖章、审签人签字后上传,否则认定不合格。论文著作材料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每篇论文(著作)一个文档。继续教育情况应上传本人信息页,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学时验证页(每一页均需本人用黑色水笔签名)。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四)论文查重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所提供论文须发表在取得CN(国内统一刊号)、ISSN(国际统一刊号)刊号的学术期刊(不含电子期刊、增刊、副刊、年刊等)上,著作须有ISBN(标准书号),需本人独立撰写或为第一作者。同时提交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论文查重报告(维普网、万方数据、中国知网等学术领域认可度高的论文数据库网站提供的查重报告),作为评价申报人专业技术水平的相关参考,申报人对查重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在材料申报截止日无法提供正式出版刊物、仅提供用稿通知或论文录用证明的,不予受理。
五、评审方法
(一)高级教师资格评审。高级教师资格评审实行考评结合制度,评审合成分由考评课和材料量化得分组成。考评课与材料评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考评课:按省厅文件要求,由淮南市教体局组织实施,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所使用的教材为淮南市中小学现行教材,幼儿园为统一的教师指导用书。考评分达到优秀(85分)以上方可申报评审。
材料:申报材料评审依据皖教师〔2020〕7号文件附件中规定的标准条件执行,材料分未达到合格(60分)以上的,评审不予通过。
(二)一级教师资格评审。申报一级教师资格,县区学校按要求参加县级教育体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市属学校由市教体局授权各市属学校负责。评议分为优秀、良好与不合格三个档次。
考评课(无生或有生上课)评议结果未达到良好(70分)以上或所在单位未提供考评课评议结果证明材料的不予参加评审。
材料:申报材料评审依据皖教师〔2020〕7号文件附件中规定的标准条件执行,材料分未达到合格(60分)以上的,评审不予通过。
六、关于转评
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新旧岗位所对应职称不属于统一系列(专业),应当进行转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评审,并按新系列(专业)标准条件申报材料。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职称;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时间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职务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累计计算。因整建制变更单位名称和岗位属性,专业技术人员按现岗位申报相应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时,不再进行同级转评,可持原有职称直接申报。
凡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申报职称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应通过参加累计3个月以上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在完成正常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后再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申报高、中、初级职称需分别完成400、200或100学时;或参加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及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转岗培训取得培训证书。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各校要强化责任担当,推行资格审核AB岗实名制,认真做好本单位审核推荐工作,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严格实行“谁受理、谁审核、谁负责”,做到逐级推荐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确需二次补充的,审核人需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告知申报人或推荐单位补充相应材料。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推荐工作的,其推荐结果一律无效。
(二)完善诚信管理。申报人员存在伪造学历资历、资格证书、继续教育等有关材料,以及提供虚假业绩、虚假论文论著,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职称资格,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职称申报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三)严格评审纪律。各部门、各校要严格执行评审政策,凡违反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和纪律要求,或把关不严影响评审质量、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经调查核实后由市人社局会同主管单位视情予以通报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加大政策宣传。要高度重视职评工作,广泛宣传职称评审政策、评审标准和“盲评”改革工作要求,及时回应群众咨询和反映较多的问题,认真组织教师学习、理解和掌握文件精神,稳妥做好职称信访矛盾化解工作。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淮南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诚信承诺书
2.淮南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校长诚信
承诺书
3.淮南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学校审核
材料鉴定表
4.单位公示证明
5.关于能力条件等有关材料上传的注意事项
6.个人材料打码常见问题解答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南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