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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十问十答
(2025年版)

发布日期:2025-09-05 14:53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大] [中] [小]

一、什么是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答:企业在职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能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吗?

答: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参照企业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三、在校学生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吗?

答:在校学生不属于企业参保职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不享受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四、事业单位职工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吗?

答:目前政策明确企业参保职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事业单位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雇工等暂未纳入。

 

五、如何知道已取得的证书符不符合申领条件?

答:根据有关规定,我国职业资格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两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职业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转为社会化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证书类型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内的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及经人社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评价组织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核验)。(参见下图)

证书类别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

等级证书

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证书

准入类技能人员
职业资格证书

举 例

教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建造师、导游资格等

焊工、安全保护服务人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车工、铣工、裁剪工、筑路工等

是否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六、技能提升补贴有申领时限要求吗?

答:有的。需要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12个月内提出申领。

 

七、技能提升补贴与职业培训补贴是否可以重复享受?

答: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技能提升补贴与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八、技能提升补贴每年最多可申领几次?

答: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取得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或备案的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在此基础上可增加2次补贴次数。

 

九、同一职业(工种)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证书都先后取得了,可以享受分别补贴吗?

答:同一职业(工种)证书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技能提升补贴;需要注意的是,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十、虚假取证套取、骗取技能提升补贴如何处理?

答:虚假取证套取、骗取技能提升补贴的,应主动配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退回补贴资金。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九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备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规定,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51231日。政策执行期间国家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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