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安徽省社会保险局 转发人社部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皖社险函〔2024〕21号)等文件精神,现对安徽新鸿药业有限公司等20家符合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10日。
企业若对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电话:0554-2690161
淮南市失业保险中心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