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推动其健康发展,使其在技能人才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服务就业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根据《关于开展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24〕80号)要求,各县区人社部门对全市69所民办学校开展分级评定工作。按属地分配,寿县5家,凤台县6家,大通区3家,田家庵区27家,谢家集区5家,八公山区1家,潘集区12家,毛集区2家,经开区4家,高新区4家。
评定内容主要包括机构建设、硬件条件、教学管理、安全建设、培训质量、就业管理等,共计45项具体指标,区分学校自评、县区评审方式进行,县区评审时现场宣布得分。
按通知要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评定等级分为A级(优秀)、B级(良好)、C级(一般)、D级(较差)四个层次:
(一)评定结果在90分及以上的,评定等级为A级;
(二)评定结果在80一90分的,评定等级为B级;
(三)评定结果在70一80分的,评定等级为C级;
(四)评定结果在60一70分的,评定等级为D级。
其中A级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不超过参评总数的5%。
经各县区评估,办学能力评估结果为A级的民办学校2所,B级30所,C级4所,D级无。另,4所因新办学校不足一年,法人、工种变更未满一年不参与评审,可参加补贴性职业培训;29所确因准备不足、自愿放弃参评(具体情况见附件)。
附件:2024年度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分级评定结果定.xls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