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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2024年7-11月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和工伤预防费
使用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13 08:50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3号)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厅印发的《安徽省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21〕2号)有关规定,现将淮南市2024年7-11月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及工伤预防费使用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

(一)工伤预防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1.市内公交车、公交站台宣传广告,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广告,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

2.结合《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二十周年及安徽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二周年开展一系列进企业、进工业园区、新业态就业人员等工伤预防宣传活动,并发放工伤预防安全知识丛书、工伤预防宣传单页、宣传手册及其他宣传主题的资料;

3.针对煤矿、电厂、机械制造、建筑等重点行业,进行了集中工伤预防宣传。

(二)工伤预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完成培训10期,22个班次,共计1361人次。其中,煤炭行业企业职工496人,班组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34人,建筑行业企业职工118人,物流行业企业职工56人,机械行业企业职工222人,电力行业企业职工335人。

二、工伤预防费使用情况

2024年7月至11月底,共支付工伤预防费40.6849万元,其中工伤预防宣传费11.17万元、工伤预防培训费29.5149万元。


淮南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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