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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24-09-05 16:47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大] [中] [小]

尊敬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您好!

根据《关于发布202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96号)文件精神,我省2023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044.38元/月,以此核定2024年全省社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1133元/月,下限为4227元/月。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根据相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为方便缴费,现列举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6个缴费档次供参考:

计算标准

月缴费基数

月缴费金额(元)

(不保留小数)

社平工资60%

4227

845.4

社平工资80%

5636

1127.2

社平工资100%

7044

1408.8

社平工资150%

10567

2113.4

社平工资200%

14089

2817.8

社平工资300%

21133

4226.6

 

按照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溯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在此提醒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用。

人社咨询电话:0554-12333  税务咨询电话:0554-12366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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