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50829001 | 来信时间: | 2025-08-29 2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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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求助 | 姓名: | 费**** |
内容: | 局长您好,我是退役军人,现有一个专业技术证书和一本职业技能证书,分别是,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四级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助理会计师证书是2021年拿的,然后,四级电子商务师证书是今年参加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的那个退役军人培训获得的,这两个证书都可以获得补贴吗?怎么申请补贴?以及啥时候发?由谁发?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5-09-01 10:42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我市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的申请、发放,依据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5〕18 号)和《关于落实人社部发〔2025〕18号有关精神的经办口径》等文件。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1.依规履行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义务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金人员,2.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核验的,可自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1年内申报有效。以上两项条件须同时符合,方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经电话联系咨询人,了解到其目前在校读书,非企业在职职工或领金人员。依据政策规定不符合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电话咨询淮南市失业保险中心培训指导监督科,业务咨询电话0554-267132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