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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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淮南对违反劳动法

信件编号: 20250704002 来信时间: 2025-07-04 08:43
信件类型: 举报投诉 姓名: 李****
内容: 1、未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要求月休一天,一天工作超14小时,周工作超98小时,严重违反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并且工作时长不超过48小时; 3、高温天气,气温高达36℃地表温度高达55℃,新队员很多训练中暑和受伤的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5-07-04 17:35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202574日,市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与投诉人联系核实情况,沟通中投诉人希望对本人信息进行保密,其表示本人非单位职工,只是了解到该单位存在以上问题故进行投诉反映。经向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救护大队核实,公司表示:1、关于劳动合同签订问题,截止74日,该批新进人员入职仅4天,单位将于7月底前与新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2、关于工作时间问题,目前新进人员依据《矿山救援规程》《矿山救护队标准化考核规范》,需进行不少于90372个学时的岗前培训,单位安排该批人员于7-9月间进行统一培训;3、关于高温天气中暑问题,救护大队表示人员需进行井下救援作业,对工作人员身体素质要求较高,因此培训中存在各项体能训练。针对近日高温天气,现已调整户外训练时间,并提供防暑降温物品。2025710日下午,市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地情况,培训人员反映并无队员中暑情况。经要求,矿上救护大队表示将对培训时间与休息制度进行调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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