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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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和医保断缴问题

信件编号: 20240429003 来信时间: 2024-04-29 17:06
信件类型: 咨询求助 姓名: 赵****
内容: 社保和医保都已经断缴2年多了,现在可以补之前断缴的吗?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4-04-30 16:2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我中心已电话联系赵**,经查询并告知当事人相关政策。根据皖政【2019】70号文规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个体参保者不得通过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参保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当事人表示知晓并感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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