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编号: | 20231011001 | 来信时间: | 2023-10-11 0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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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咨询求助 | 姓名: | 汪**** |
| 内容: | 你好,想咨询一下,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如何办理???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3-10-11 15:41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汪军同志你好。你所咨询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问题我中心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依据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告)的文件规定,符合上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非严重违法失信受联合惩戒单位和2022年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同期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条件的用人单位可通过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网址: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home/index)。申报期限为2023年6月5日至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如有疑问欢迎您来电咨询,业务咨询电话267132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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