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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关于印发淮南市“三公里”就业圈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调查时间: [ 2022-03-01 00:00 ] 至 [ 2022-04-01 00:00 ] 状态: 已结束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安徽省“三公里”就业圈实施方案》(皖人社秘〔2021〕253号)精神,创新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就业服务新模式、新机制,推进我市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扎实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决定开展“三公里”就业圈工作。现将《淮南市“三公里”就业圈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3月1日

 

 

 

淮南市“三公里”就业圈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落实省、市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通过打造“三公里”就业圈,扩大服务供给,创新运行机制,促进供需精准对接,线上线下服务同步联动,进一步完善城乡统筹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推动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淮南提供有力支撑。

一、目标任务

以社区三公里范围内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创新“政府主导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线上线下联动”的公共就业服务模式,线上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线下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就业服务,线上线下服务联动,促进供需精准对接,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达到“三公里”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实现就业的工作目标。2022年起开始试点,到2025年覆盖全市,形成淮南市“三公里”就业圈品牌。

二、时间步骤

(一)调研试点阶段(2022年1月-2022年6月)。各县区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摸清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服务对象数量及分布情况,重点服务对象就业创业及经营实体招工用工等情况。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每个县区各选择2个公共就业服务基础较好、条件相对成熟的社区开展“三公里”就业圈试点工作。

(二)扩大范围阶段(2022年7月-2022年12月)。各县区结合工作实际,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逐步扩大“三公里”就业圈试点范围,每个县区再选择2个社区进行试点推广,逐步建立“三公里”就业圈工作制度。

(三)全市推广阶段(2023年1月-2023年12月)。推广“三公里”就业圈试点范围至全市,建立“三公里”就业圈工作制度,城市社区覆盖率达55%。

(四)示范引领阶段(2024年1月-2024年12月)。全市范围遴选一批试点工作成效好、示范性强的社区,评定“三公里”就业圈示范社区,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打造品牌阶段(2025年1月-2025年12月)。巩固提升“三公里”就业圈服务质量和能力,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便捷精准的公共就业服务,达到“三公里”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实现就业的工作目标,打造淮南市“三公里”就业圈特色品牌。

三、主要内容

(一)引进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县区人社部门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市场化运营模式,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等方式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运营“三公里”就业圈,实现现有公共就业服务、公共招聘系统或第三方自建系统融合,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二)入驻社区构建服务网点。运营机构入驻街道、社区等基层服务场所,根据社区行政区划面积、经营实体分布、劳动年龄段人口数量、就业服务需求等制定服务方案,在信息系统中建立该社区网络服务专区,开设管理账号。线上主要由运营机构依托网站、手机应用软件、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社区群等渠道进行宣传;线下主要由运营机构根据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人社站所、基层社区工作实际,通过在居民小区出入口、楼道口等人流量大的场所张贴宣传标语、海报,设立宣传站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等方式进行推广。在服务对象与服务网点之间构建以三公里为半径的公共就业服务圈,为求职者就近就地实现就业及经营实体招工用工提供路径最短最优的一站式就业服务。

(三)组织针对性业务培训。试点阶段,市人社局统一组织1至2次业务培训。试点展开后,县区人社部门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牵头安排业务培训,运营机构负责承担具体培训事宜,主要面向县区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社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线上服务平台管理使用、大数据分析运用、线下服务宣传推广等相关业务培训;面向经营实体和求职者进行招聘岗位设置发布、求职简历制作上传、职位搜索、岗位对接等相关操作指导。

(四)走访经营实体开发就业岗位。运营机构配备专业人员,组建专业服务团队,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调查、大数据筛选等多种方式,摸排辖区内用人单位特别是“互联网+”新业态经济组织、小店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领域经营实体招工用工需求。采集经营实体营业执照等信息,验证合法资质,引导符合条件的经营实体入驻线上服务平台,发布招聘岗位信息,鼓励符合条件的经营实体开发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等各类就业岗位,协助符合条件的经营实体申请享受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政策,提供供需对接、常态化招工用工指导等服务。

(五)对接求职人员开展就业服务。运营机构配合街道人社站所、基层社区引导辖区内求职人员注册系统账号、登记就业需求,根据需求精准匹配相关就业政策服务,定制个性化就业服务。线上主要由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人社站所、基层社区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渠道点对点推送符合服务对象需求的就业岗位及就业政策服务信息;线下主要由运营机构根据基层社区工作安排,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访谈等方式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岗位推荐等就业服务,促进社区求职人员尽快实现就业。

(六)摸排重点群体实施就业帮扶。充分发挥安徽省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大数据资源优势,市和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人社站所、基层社区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采煤沉陷区劳动者、淮河禁捕退捕渔民、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基本情况、当前就业状态等进行跟踪了解,动态更新系统台账;运营机构配合街道人社站所、基层社区对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技能水平、就业需求等进行分析摸排,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运营机构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相关政策支持

(一)稳定就业服务补助。对运营机构组织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或签订6个月以上劳务协议、购买人身意外保险6个月以上,且在安徽省智慧就业服务平台中进行就业登记或劳动用工登记备案,根据就业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运营机构稳定就业服务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范围按照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执行。服务同一名劳动者多次、或不同岗位稳定就业的,补助次数每年每人不超过一次。

(二)灵活就业服务补助。对运营机构组织重点群体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实现就业,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连续3个月以上,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且在安徽省智慧就业服务平台中进行就业情况记录,根据就业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运营机构灵活就业服务补助,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执行。服务同一名劳动者多次、或多岗位灵活就业的,补助次数每年每人不超过三次。

(三)就业援助服务补助。对运营机构引导经营实体开发公益性岗位,组织公益性岗位对接,服务就业困难人员到岗就业,且在安徽省智慧就业服务平台中进行公益性岗位开发、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就业服务等情况记录,由就业补助资金按规定给予经营实体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对运营机构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给予运营机构就业援助服务补助,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执行。

(四)示范街道社区补贴。对省、市认定的“三公里”充分就业示范街道(乡镇)及“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街道(乡镇)或社区一次性补贴,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执行。同一社区多次被认定为示范街道、示范社区的,可多次享受补贴。市级示范街道、示范社区认定及补贴办法另行制定。

(五)购买第三方监理服务。市统一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购买第三方监理服务,对“三公里”就业圈建设运营情况进行总体监控审核,重点监控运营机构使用相关数据资源和服务资源的规范性;对各类用户个人隐私保护的有效性;提供服务和开展活动与“三公里”就业圈服务功能的关联性;发布岗位信息的准确性;反馈就业情况的真实性等。

五、工作要求

一是压实责任。各县区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把开展“三公里”就业圈试点工作作为促进新就业形态就业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开展试点工作,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二是打牢基础。各县区要通过数据比对、实地走访、电话抽查等方式,对本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服务对象信息进行核实校验、补充完善,及时录入安徽省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并动态更新维护数据,确保数据真实有效。运营机构自建系统应按照安徽省智慧就业服务平台接口标准,建立用工信息特定字段数据接口,实现用工信息共享,双向实时交换;建立人员就业状况单向数据交换接口,实现运营机构自建系统人员就业失业信息向安徽省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实时传送。

三是细化方案。各县区要根据本地区重点服务对象的数量、分布情况等,科学规划“三公里”就业圈网点分布,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具有“AAAA”以上等级资质、有自建系统和成熟管理模式等条件的运营机构运营“三公里”就业圈,明确双方责任和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加强调度。市、县区人社部门加强工作督导,推进“三公里”就业圈试点,梳理推广经验做法,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三公里”就业圈作为民生工作重要内容,纳入民生工程项目,按照服务城镇人口每万人总费用不高于1万元的标准安排购买运营机构服务及监理机构服务费用,其中购买运营机构服务费用不高于0.8万元,纳入民生工程资金预算。各县区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于2022年3月10日前填写《淮南市“三公里”就业圈备案表》(见附件)反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典型经验做法、取得成效等相关情况。

联系人: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柏  雪  6678093

淮南市公共就业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附件:淮南市“三公里”就业圈备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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