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编号: | 201704081 | 来信时间: | 2016-09-02 2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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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咨询求助 | 姓名: | 事**** |
| 内容: | 淮人社秘2014的59号文,淮南市没有几家事业单位执行,人社局工资科不作为,不督促执行,淮南市一中,淮南联大,区级事业单位等多数单位都没执行,难道要告到巡视组才给执行吗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eo.receiveName
   答复时间:2016-09-02 21:02
答复意见: 淮人社秘【2014】59号文件是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有关工资问题的规定。我市已完成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其岗位工资已全部兑现到位。由于岗位设置是岗位工资调整的前提和基础,而岗位设置不是工资科的业务。所以没有完成岗位设置的单位,工资科也没有办法兑现岗位工资。只要是完成了岗位设置的单位,我们承诺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工资兑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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