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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四措施”扎实开展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

发布日期:2022-01-14 16:20    作者:孟凡举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大] [中] [小]

为强化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提高人民群众对社保基金安全重要性认识,寿县采取“四措施”,扎实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该县人社局成立主要领导任务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局行政股室和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警示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警示教育月”各项活动,确保教育活动有序开展。该县人社局召开党组会,贯彻落实省厅警示教育动员会精神,要求社保经办机构加强风险防控和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强化政策宣传,把“警示教育月活动”推向高潮。

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做到以案示警

为加强基金安全管理警示教育,该县人社局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人社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集中学习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两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案件的通报》,通过对典型案例开展座谈讨论,用身边事例教育身边的人,起到以案示警、以案为戒的作用。

三是强化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印制社保政策宣传“明白纸”2万份,分发到乡镇、村(社区)办事大厅、合作银行,方便群众阅读;印刷宣传海报5000份,在镇、村(社区)公开栏张贴;县政府网站开设专栏刊登养老保险政策;寿县人社微信公众号连续续推出3期政策解答,通过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提高了群众政策知晓率。

四是强化自查自纠,建立管理长效机制

为推动“警示教育月”活动走深走实,该县人社局制定了《关于开展社会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方案》,要求对各项社保基金从征收管理、财务管理、经办管理等5个方面32个小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并做好建立基金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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