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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淮南市推进扶贫劳务协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02 16:23    作者:无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大] [中] [小]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就业脱贫工程,强力推进劳务协作,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扶贫劳务协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33号),市人社局制定了《淮南市推进扶贫劳务协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9月14日



淮南市推进扶贫劳务协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就业脱贫工程,强力推进劳务协作,进一步提升就业扶贫劳务组织化程度,促进更多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扶贫劳务协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33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深化我市扶贫劳务协作、行蓄洪区贫困劳动者定向招工、就业脱贫帮扶工作,充分发挥就业扶贫驿站(车间)和就业扶贫基地吸纳就业、返乡创业带动就业、公益岗位安置就业作用,不断扩大转移就业规模,确保每名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者都能通过转移就业实现脱贫,切实提升就业扶贫劳务组织化程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结合实际,以市内有组织劳务协作、合肥经济圈劳务对接、行蓄洪区贫困劳动者定向招工和就业脱贫帮扶为主,完善跨区域劳务对接和协作机制。

2018年到2020年,努力实现有培训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掌握1至2种就业技能,完成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1万人(包括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吸纳、返乡创业带动、有组织劳务输出、公益岗位安置等,下同》其中,2018年完成转移就业0.5万人,2019年完成转移就业0.3万人,2020年完成转移就业0.2万人并现有工作成果。

三、  工作任务

1.建立就业需求清单。各县、区人社部门要加强与扶贫部门信息对接,确保贫困劳动者底数精准。定期不定期开展贫困劳动者摸底调查,进村入户,全面摸清贫困劳动者技能水平、培训需求、岗位需求、就业地需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建立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需求清单。同时,将收集的信息与就业脱贫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更新。

2.精准实施技能培训。根据贫困劳动者培训意愿、贫困劳动者意向地企业需求或意向行业需求,开展针对性强的就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贫困劳动者就业能力,每年至少为有意愿的贫困劳动者提供1次职业技能培训。确保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者掌握1至2门就业技能,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

3.大力开展岗位推荐。将我市贫困劳动者就业需求清单与输入地岗位需求清单进行精准匹配,精准对接企业和贫困劳动者。与输入地共同举办两地劳务对接、行蓄洪区贫困劳动者定向招工、就业脱贫结对帮扶等各类招聘活动,积极推荐输入地企业岗位信息,动员引导更多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充分利用公共就业招聘网、阳光就业系统、县(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乡(镇)村信息公布栏等传统手段和手机短信、QQ群、微信群、公众号等新渠道,为贫困劳动者精准推送就业岗位,确保每一位有转移就业意向的贫困劳动者至少获得3个以上、针对性的岗位信息。对从未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主动开展上门送岗和职业指导,鼓励引导他们走出家门实现转移就业增收脱贫。

4.精细组织劳务输出。对省内转移就业的,主动向输入地提供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需求清单等相关信息,完善对口扶贫劳务对接机制。对省外转移就业的,主动与输入地建立跨省有组织扶贫劳务协作机制,促进贫困劳动者实现转移就业。加强省内外劳务协作,共同做好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后的跟踪管理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参与劳务输出,对开展贫困劳动者有组织转移就业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5.强化劳务品牌引领。积极宣传推介行蓄洪区贫困劳动者定向招工、就业脱贫帮扶等一批有特色、有影响、有规模的劳务品牌,借助品牌效应带动有组织劳务输出,提高劳务输出含金量和附加值。着力打造“政府+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转移就业品牌,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兜底转移就业的,叠加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就业奖励等政策。强化典型引路,大力宣传就业脱贫政措施、输入地劳务品牌和就业脱贫典型,引导更多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充分借鉴其他地方的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大力发展本地劳务品牌,带动更多贫困劳动者实现市内县外和就近转移就业。

6.建立岗位需求清单。根据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需求清单,会同工商联、企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动员、组织、发动各类企业提供符合贫困劳动者需求的工作岗位,形成岗位需求清单。充分挖掘区域内就业扶贫基地、就业扶贫驿站、就业扶贫车间岗位,促进贫困劳动者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大力开发保洁、保绿、保安、服务员等公益岗位,提高岗位匹配度。开展家政服务劳务对接行动,开发一批家政服务等第三产业岗位。组织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与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者签订兜底安置合同,提高就业扶贫劳务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质量。

7.大力开展招聘活动。结合春风行动、行蓄洪区贫困劳动者定向招工、就业脱贫帮扶、每月逢8就业招聘日、单月6号贫困劳动者招聘日等活动,定期举办各类招聘会。建立网络招聘常态机制,充分利用远程招聘、网络面试等互联网技术,实现辖区内企业与输入地贫困劳动者定期对接,线上线下结合,多渠道促进贫困劳动者有组织转移就业。

8.提供全程公共服务。做好管理服务工作,督促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切实维护贫困劳动者合法权益;引导有条件的企业,提高用工待遇,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鼓励企业少裁员或不裁员。依托企业,对新招用的贫困劳动者开展岗前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使其尽快适应岗位要求;对就业转失业的贫困劳动者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帮助其尽快上岗。

9.打造特色劳务协作。引导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办厂,建设就业扶贫驿站、就业扶贫车间、社区工厂等就业载体多渠道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鼓励技工院校等培训机构,通过协作招生等方式,开展订单、定向培训,提升贫困劳动者职业技能。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办好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公共实训基地。

四、  有关要求

1.建立完善劳务协作机制。各县、区要建立健全劳务协作长效机制,根据贫困劳动者就业意向,主动与输入地签订劳务协作协议,明确劳务输出输入责任,细化实化具体措施。指派专人负责,加强精准对接和有序输出,共同落实协议内容,及时调整完善工作举措,切实增强劳务协作实效性。

2.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劳务协作是团结协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各县区要将其列入就业脱贫工程的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劳务协作三年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健全机制,强力推进,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确保劳务协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2.创新协作措施。坚持全面有序推进原则,按照劳务协作协议内容逐项抓好落实。因地制宜,不断总结劳务协作经验,不断创新劳务协作政策措施,探索形成有效劳务协作经验。

3.及时督查检查。各县、区要认真落实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督查自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市人社局将根据各地工作进度开展调度,纳入月点评、季通报内容,推动各地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4.广泛开展宣传。各县区要多渠道、多途径积极宣传就业脱贫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政策知晓度;要注重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大力宣传贫困劳动者就业脱贫典型,开展劳务协作之星评比等活动,进一步激发贫困劳动者内生动力,鼓励其通过转移就业实现脱贫致富。

各县区要及时总结报送劳务协作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告。各县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于2018年11月5日前上报。每季度末5个工作日内向市公共就业人才管理中心报送《有组织劳务输出统计表》(附件1)和《有组织劳务输入统计表》(附件2),每年1月15日前报送上年度劳务协作工作总结。


联系人:市公共就业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王亚锋

联系电话:0554-3620010

邮箱:122511442@qq.com

附件: 1.有组织劳务输出统计表.docx

2.有组织劳务输入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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