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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淮南市淮河行蓄洪区劳务对接和定向招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02 16:27    作者:无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大] [中] [小]

各县区人社局、局相关科室:

现将《淮南市淮河行蓄洪区劳务对接和定向招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9月17日



淮南市淮河行蓄洪区劳务对接和定向招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蓄洪区脱贫攻坚工作的若干意见》(皖政〔2017〕10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淮河行蓄洪区劳务对接和定向招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202号),深入推进就业脱贫工程,切实做好我市淮河行蓄洪区劳务对接和定向招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行蓄洪区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要求,将推进淮河行蓄洪区就业脱贫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广培育生态友好型产业、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组织外出就业、开发公益岗位“三业一岗”就业脱贫模式,以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劳动者为重点,明确责任,优化服务,精准对接淮河行蓄洪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需求和人力资源短缺企业用工需求,建立健全淮河行蓄洪区劳务对接和定向招工长效机制,实现“送岗位到人、送人到岗位,一人就业、全家脱贫”的目标,坚决打赢淮河行蓄洪区脱贫攻坚这场“硬仗中的硬仗”。

二、工作目标

(一)健全完善淮河行蓄洪区贫困劳动者就业需求清单。

(二)健全完善淮河行蓄洪区所在县区内贫困劳动者招工岗位需求清单和公益岗位清单,积极做好与合肥、蚌埠、滁州、马鞍山、芜湖等5市(以下简称5市)岗位对接工作。

(三)发布淮河行蓄洪区定向招工专场招聘月度计划,每季度市县联合在重点庄台或保庄圩举办1场以上定向招工专场活动。

(四)建立健全“政府+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转移就业模式。

(五)为淮河行蓄洪区每名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者开展1次集中职业辅导、推荐参加1次职业技能培训、精确推送5个以上岗位信息。

(六)为淮河行蓄洪区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者免费开展创业培训,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贫困劳动者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创业成功的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七)通过公益岗位,确保淮河行蓄洪区每名有就业意愿且有就业能力的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劳动者实现托底就业,确保搬迁1户、就业1户、稳定脱贫1户。

(八)对淮河行蓄洪区零就业贫困户实施“一户一策”,确保1户至少1人实现就业。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匹配两张需求清单。

1.健全完善就业需求清单。淮河行蓄洪区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扶贫部门联合对行蓄洪区贫困劳动者进行摸底调查,进村入户,全面摸清贫困劳动者技能水平、培训需求、岗位需求,由贫困劳动者本人填写,建立完善行蓄洪区贫困劳动者就业需求清单。(责任单位:就业促进科牵头,寿县、田家庵区、谢家集区、潘集区、毛集实验区实施)

2.健全完善岗位需求清单。充分挖掘区域内就业扶贫基地、就业扶贫驿站、就业扶贫车间岗位,尽可能满足贫困劳动者在本县区就地就近就业意愿。(责任单位:就业促进科牵头,寿县、田家庵区、谢家集区、潘集区、毛集实验区实施)

3.精准匹配就业和岗位需求两张清单。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大数据分析结果,对接行蓄洪区岗位信息,推进精准劳务对接和定向招工。(责任单位:公共就业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牵头)

(二)搭建精准对接五个平台。

1.搭建市内劳务对接平台。重点组织行蓄洪区贫困劳动者到市、县人力资源市场开展劳务对接活动,通过“每月逢8就业招聘日”“单月6号贫困劳动者招聘日”等活动,给有外出就业意愿的行蓄洪区贫困劳动者搭建省内就业平台。(责任单位:公共就业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牵头,寿县、田家庵区、谢家集区、潘集区、毛集实验区实施)

2.搭建高质量转移就业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与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者签订托底安置合同,提高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质量。(责任单位:公共就业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牵头)

3.搭建促进就业技能培训平台。以技工大市建设为抓手,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和技工教育,确保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者都能得到职业技能培训机会,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且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者都能入学就读。根据企业生产需要和淮河行蓄洪区贫困劳动者的自身特点,开展订单式、定向精准技能培训,实现贫困劳动者“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责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科牵头)

4.搭建创业带动就业平台。为有创业意愿的淮河行蓄洪区贫困劳动者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创业服务,指导其在农业旅游、休闲渔业、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等领域创业。在行蓄洪区重点庄台、保庄圩、搬迁集中安置点设立就业扶贫驿站或扶贫车间,或通过“企业+农户”“合作社+农户”等方式,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从事手工编织、来料加工、农产品深加工等工作,实现创业带动就业。(责任单位:失业保险和创业指导科牵头)

5.搭建公益岗位兜底就业平台。淮河行蓄洪区所在县区要加大公益岗位开发力度,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吸纳贫困劳动者参与保洁、保绿、治安、护路、护林、管水、扶残助残、养老护理等工作,增加劳务收入。(责任单位:寿县、田家庵区、谢家集区、潘集区、毛集实验区)

(三)提供全方位公共服务。

1.适应贫困劳动者特点,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提供全方位、精准化、精细化就业服务。积极开展职业指导,引导贫困劳动者树立正确就业观念,提升就业意愿,激发贫困劳动者内生动力,提高劳动参与率,重点对贫困劳动者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完善搬迁后居住地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升产业带动就业能力。(责任单位:就业科牵头、寿县、田家庵区、谢家集区、潘集区、毛集实验区实施)

2.加强对已就业贫困劳动者的维岗和跟踪服务,确保岗位稳得住、收入有保障、政策能兑现。(责任单位:就业科牵头、寿县、田家庵区、谢家集区、潘集区、毛集实验区实施)

(四)完善落实扶持政策。

1.按照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求,进一步落实各项就业脱贫政策,完善操作办法,降低政策门槛,增强可操作性,确保符合条件的淮河行蓄洪区贫困劳动者、用人单位都能享受到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就业科牵头)

2.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兜底转移就业的,叠加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就业奖励等政策。(责任单位:公共就业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牵头)

3.对在公益岗位就业的60周岁以上贫困人口,支持淮河行蓄洪区政府通过统筹扶贫资金给予适当补助,扶持更多贫困人口通过就业实现增收脱贫。(责任单位:就业促进科牵头)

四、时间安排

以2019年底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为目标,做到以月保季、以季保年。

(一)2018年9月20日前,健全就业需求清单。淮河行蓄洪区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扶贫部门开展对接,核实行蓄洪区贫困劳动者名单;组织开展行蓄洪区贫困劳动者摸底调查工作,完善贫困劳动者就业需求清单;负责于9月20日前将贫困劳动者基本信息和就业需求录入就业脱贫信息系统,并将就业需求清单报就业科。

(二)2018年9月22日前,建立岗位需求清单。行蓄洪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扶贫部门开发公益岗位,形成公益岗位清单,并报市公共就业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三)2018年9月24日开始,发布2018年下半年定向招工专场招聘计划,持续举办淮河行蓄洪区贫困劳动者定向招工专场招聘活动,现场举办法律咨询、政策宣传、健康服务、技能展示等活动。

(四)2018年12月20日前,全面总结2018年定向招工工作,研究发布2019年专场招聘计划。

(五)2019年1月1日—8月31日,持续举办淮河行蓄洪区贫困劳动者定向招工专场招聘活动。组织劳务对接和定向招工活动,覆盖所有淮河行蓄洪区住户。通过组织企业送岗位上门、贫困劳动者进企业参观等方式,搭建双向对接平台。

(六)2019年9月1日—12月31日,对淮河行蓄洪区贫困劳动者定向招工工作进行全面评估、督查,确保做到不落一户一人。

(七)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对淮河行蓄洪区贫困劳动者定向招工质量进行巩固、提升,切实提高贫困劳动者的获得感,为2020年行蓄洪区如期完成全面脱贫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做好淮河行蓄洪区劳务对接和定向招工工作的重要意义,细化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做到重点工作项目化、项目任务指标化、指标落实责任化,把握时间节点,挂图作战,确保各项工作推进到位、各项政策落地生效。

(二)强化保障。要围绕淮河行蓄洪区劳务对接和定向招工工作安排和要求,统筹扶贫资金、就业补助资金等,严格管理使用,规范支出程序,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淮河行蓄洪区劳务对接和定向招工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知晓度、透明度,动员全社会关心参与行蓄洪区贫困劳动者劳务对接和定向招工工作。大力宣传行蓄洪区转移就业脱贫致富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能量,激励更多行蓄洪区贫困劳动者通过转移就业实现脱贫致富。

(四)严格督查。建立淮河行蓄洪区定向招工月报告、季通报制度,行蓄洪区按月上报定向招工工作进展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定期通报、点评行蓄洪区定向招工工作。加强对行蓄洪区劳务对接和定向招工工作的督促检查,通过实地察看、走访座谈、电话访谈等方式,认真研究解决劳务对接和定向招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督办贫困劳动者反映的问题,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附件: 1.淮河行蓄洪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需求登记表.doc

2.淮河行蓄洪区定向招工企业用工需求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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