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综合

开展劳动监察柔性执法促进和谐劳动关系

发布日期:2021-09-06 10:46    作者:佘云龙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企业意识,优化营商环境,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充分发挥劳动监察职能作用,坚持“教育为主、预防在先”的原则,加强对企业的劳动用工行为指导服务,督促企业依法用工,积极引导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2021年5月,方某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安徽某医药公司存在拖欠工资及社保欠费等问题。

经实地核查,该公司系市政府招商引资企业,2020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停工停产数月,加上原辅材料成本上涨、员工工资的上涨、企业订单减少和公司的业务货款未收回等,导致公司经营困难,不能如期缴纳员工社保和发放员工工资。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和经开区人社局了解到该企业正办理企业政策性税款返还,立即明确专人帮助企业提供跟踪服务,积极协调税务部门;2021年7月,企业收到政策性税款,并将补贴款用于发放工资和补缴员工社保。

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转变执法理念,改进行政执法方式,针对用人单位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用人单位能主动积极整改,案件原则上不再给予行政处罚。通过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和维权服务水平,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人性化执法实现民生保障和企业发展的互惠共赢,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积极作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