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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日期:2020-03-09 17:23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大] [中] [小]

2019年,市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实施方案,以法治人社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为基础,不断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着力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强化法治思维。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学法。局党组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领导干部专题法治讲座等形式,组织学法4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宪法专题学习活动,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促进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二是科学规划总体目标。牢牢把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精髓,年初研究制定法治人社工作要点,从组织领导、职责分工等方面对法治人社建设任务进行层层分解、细化落实,主动做好述职、述廉和述法,及时消除法治人社建设中的体制机制障碍。三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以宪法为统领,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网站、微信公众号、人力资源市场咨询岗等普法阵地建设,深化人社领域“执法、窗口、仲裁”普法活动,开展公务员宪法集中宣誓1批次,落实各类培训、以案释法等普法活动10余次。

(二)完善制度,科学法治决策。一是完善公众参与决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淮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2019年我局起草的《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增加城镇居民收入的意见》、《关于淮南市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方案》、《淮南市电子社保卡应用工作方案》等政策在提交审议前,均根据决策对公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相应采取咨询协商、座谈讨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二是完善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坚持“统一标准、规范提高、依法合规”的原则,重点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行政机关合同等内容法审。同时,对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开展提前介入工作,局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主动参与业务部门重大事项的调查研究、文稿起草、风险评估、征求意见等环节,有效提升了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通过率。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审议的决策事项全部经过权限、程序、内容三个方面严格审查。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建立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推荐1名有司法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聘用为我局公职律师。局法律顾问为加强养老、失业保险管理等提供了法律意见,参与置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等涉法涉诉案件10余起。

(三)加强监管,推动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局党组高度重视“三项制度”建设,结合人社工作实际,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通过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安徽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目前我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适当,与司法机关衔接移送渠道畅通,信息化建设同步跟进,组织保障坚强有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二是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落实抽查程序,联合有关部门随机从基础数据库中抽查检查对象和抽查事项,对劳务派遣单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鉴定考核机构等全市存续企业进行随机抽查检查。先后5次抽查了10个县区39家企业,配合市城建局抽查11家建筑企业,实现了抽查检查率100%、结果公示率100%。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公示。推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实时将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事项推送至局门户网站、市社会信用平台。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按照省、市要求,组织全市人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门法律考试和通用法律考试。

(四)深化改革,扎实服务群众。一是提高全程网办比。进一步推进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全局238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达到177项,全程网办比达到73.75%;审批服务效率平均时限由15.27天,压缩到2.1天;服务承诺时限由1883天压缩到743天,承诺时限压缩比达到82.24% ,实现了“立等可取”。二是简化优化办事环节。做好人社系统“最多跑一次”事项经办标准的执行落地工作,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全局238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材料精简取消申请材料311件,精简比例达58%。能通过网上办理的事项全部实行网上受理、审核、办结,对于需现场勘查、调查核实等环节的事项,由原来的“服务对象跑”转变为“工作人员跑”,在申请材料齐全的前提下确保服务对象到窗口办事最多跑一次。三是转变审批服务方式。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将告知承诺机制有效引入政务服务工作,用承诺书取代部分证明材料,在专技、社保等服务中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紧密结合大数据时代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需求,全面取消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见面”认证方式,通过信息共享比对,自动精准核实参保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

(五)落实责任,自觉接受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依法行政工作、部门经费年度预算情况,向市政协汇报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认真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得到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高度认可。接受司法监督,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二是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针对每一起诉讼案件,均坚持法制机构牵头协调、涉诉业务机构负责人出庭应诉、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我局所涉及的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社保征缴等21个应诉案件相关部门负责人均出庭应诉,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和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认真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自我查评与民主监督并重。三是开展行政执法自查自纠。每年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中自我加压,认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主动对问题进行剖析,并通过集中评审的方式,明确评查标准、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切实达到了以评代培的效果。 

二、2020年工作谋划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收官、“七五”普法任务的总结验收之年,法治人社各项工作任务更加艰巨。

一是理顺执法责任。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理顺内部执法关系,明确行政执法程序和标准,规范和监督执法活动。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加强“三项制度”建设,严格合法性审查机制,使每一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都符合法律的要求。

二是严格规范执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培训率保持在100%。按照“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全面实现网上执法。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减小自由裁量的弹性空间。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三是全面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执法和服务过程中,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人社”普法,精准推送人社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启动人社普法阵地建设,大力培育法治人社先进典型。

四是严格依法办案。不断完善行政争议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对行政争议案件的案前、案中调解,通过调解和解,减少维权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做好行政争议案件的统计分析,探索改进行政行为的方式方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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