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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09 11:45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大] [中] [小]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悉心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较好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部门制度建设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落实局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并对今年以来以局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及时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经局法治机构认真审查,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没有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没有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情形,没有被备案监督机关撤销或责令改正情况。依法向上级机关报送备案,每个规范性文件正式印发后,局法制机构将正式文本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主动接受政府监督检查,做到有件必备。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提高部门制度建设质量,相继开展涉及产权保护、军民融合、环保等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提请废止地方性法规1件、市委、市政府及两办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5件,废止部门文件14件,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完善公众参与决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淮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淮府办〔2017〕73号),2018年,我局起草的创业、医保等政策草案和企业退休审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减证便民等决策在提交局长办公会或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根据决策对公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相应采取咨询协商、座谈讨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网上收到参保单位和个人关于医保政策意见2件,并及时予以回复。二是坚持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印发了《2017年度淮南市工伤预防项目评估办法》(淮人社秘〔2018〕154号),明确了评估原则和对象、组织和纪律、工作程序、主要内容、评估方法、评分标准,对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组织开展了第三方会计事务所项目经费专项审计、专家考评组评估,规范了工伤预防项目组织实施行为,提高了工伤预防资金使用效率。由于2017年淮南市城镇职工、居民医保结算年度由2016年12月-2017年11月变更为自然年度,较往年增加了1个月,大额、大病项目投保理赔变化较大。我局委托第三方安徽众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的“淮南市2017年12月份我市城镇职工(居民)大额及城镇职工大病保险项目资金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全面评价我市城镇职工大额、大病保险和城镇居民大额保险运行情况,核实了2017年12月份的上述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确保了我市城镇职工大额、大病保险和城镇居民大额保险工作平稳、健康运行。三是完善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切实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和关键环节,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或者制发文件。同时,对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开展提前介入工作,局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主动参与业务部门重大事项的调查研究、文稿起草、风险评估、征求意见等环节,有效提升了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通过率。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审议的决策事项全部经过权限、程序、内容三个方面严格审查。四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建立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积极为局机关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人员申请公职律师证书。今年以来,局法律顾问为加强医疗、养老、失业保险管理等提供了法律意见,协助起草、修改了医保相关协议法律文书;参与置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等涉法涉诉案件、信访问题5起。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调整完善2018年部门权责清单目录;制定“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一单两库一细则”,共随机抽查监管对象259户,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86人次,实现了抽查检查率100%、结果公示率100%。建成标准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厅,内部设置立案室、调解室、监控室、仲裁庭和独立的档案室,建立了一整套可供实际操作的仲裁文书及工作制度,并汇编成册。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建设,办案系统上线率100%。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行为。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安徽省劳动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及适用规则的通知》,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取消地方性法规行政处罚事项1个、自由裁量基准2个。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制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审核目录清单,细化明确了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的种类和范围,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必须经过内设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制定《行政执法(一般程序)案卷评查表》,认真组织开展县区人社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出优秀执法案卷2件,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评析,在全市人社系统内通报评查情况和整改意见,切实达到了以评代培的效果。推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实时将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事项推送至局门户网站、市社会信用平台。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按照省人社厅和市法制办要求,组织全市人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门法律考试和通用法律考试,市本级15人考试合格。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评议考核工作,结合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认真组织开展全局系统2017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评议考核工作,经综合评议全部合格。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依法行政工作、部门经费年度预算情况,向市政协汇报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认真办结17件人大代表建议、30件市政协委员提案,得到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高度认可,我局分别荣获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全市先进单位。二是接受司法监督,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针对每一起诉讼案件,均坚持法制机构牵头协调、涉诉业务机构负责人出庭应诉、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我局所涉及的工伤保险、劳动保障监察、社保征缴等17个应诉案件相关部门负责人均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全局系统共处理行政应诉26件,其中养老保险6件、工伤保险待遇8件、工伤认定12件,已审结案件胜诉率100%。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和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认真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三是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审计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按时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接受市政府法制办主要负责同志一行现场督查考核。开展城乡居保中心主要负责同志离任审计,强化整改。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上在线和12333投诉等回复工作的通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全方位受理,依法及时处理,今年以来,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56件,办理12345市长热线1261件,受理12333电话咨询9.5万人次,回复市民心声咨询829条,做到了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到应受尽受。实行复议申请一次性告知制度,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受理率达到100%。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力量。设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托法律顾问等资源,发挥相关业务科室的专业优势,在确保2名以上复议人员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了办案力量和能力。三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以来,我局共承办复议申请2件,其中劳动保障监察类1件,工伤保险认定类1件。案件处理结果合理合法,其中不予受理1件,维持原行政决定1件。四是行政行为没有被法院或复议机关纠正。主动配合省人社厅和市法制办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自觉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今年以来,我局被行政复议5件,复议机关维持5件。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督查指导。出台2018年法治工作要点,确定年度“重点法治工作”计划,在全系统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合力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年底,面向全系统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依法行政督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考核工作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对经督查认定依法行政推进不力、法治人社建设进程滞后的单位予以严肃通报,不断增强督查考核的权威性。二是切实加强系统法制队伍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法制机构建设,目前局法制机构规格、编制、人员配备与当前承担的依法行政工作职责和任务基本相适应。积极落实经费保障,将依法行政工作经费纳入局机关预算,并根据工作需要,在法律顾问、法治宣传、专家咨询、公务员培训、基层人员培训等方面安排专项资金,做到合理开支、保障到位。三是加强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通知》,积极推进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局党组多次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依法行政会议精神,组织举办宪法和党内法规、行政争议专题法治讲座2期,开展科以上干部宪法集中学习培训等活动3期。四是统筹做好全市系统公务员学法。把依法行政、环保、消防等法律知识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培训内容,完成2期258名公务员初任培训任务。联合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2期近千名公务员旁听庭审活动。

七、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行政意识有待加强。全局系统少数干部职工没有将法律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用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行政行为的意识还有待加强。

(二)相关系统培训不足。由于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政策性强,相关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水平与之相比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在相关知识的系统培训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基层执法力量有待加强。目前我市仅市本级和凤台县、寿县建立了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各区尚未建立专职的执法队伍,执法力量薄弱。

八、2019年工作思路

(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结合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依法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门、一网、一次”改革。推行网上审批和政务处理,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政府部门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专门法律和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加强执法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感。

(四)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按照“七五”普法规划总体要求,全面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充分发挥人社系统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事务经办、“12333”电话咨询的作用,将普法渗透到执法和服务全过程,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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