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综合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19-10-23 16:32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大] [中] [小]
编号 执法类别 事项名称
1 行政许可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2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C类)
3 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4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
5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6 设立技工学校审批
7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
8 对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9 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与劳动者订立、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合同的行政处罚
10 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处罚
11 对用人单位招用童工的行政处罚
12 对用人单位违反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处罚
13 对用人单位违反《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规定且逾期拒不改正的处罚
14 对用人单位违反《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的处罚
15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法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16 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行政处罚
17 对用人单位违法招聘、录用人员的行政处罚
18 对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提取或挪用职工教育经费的行政处罚
19 对用人单位和来淮就业外国人违反《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
20 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个人违反劳务派遣相关规定的行政处罚
21 对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费征缴相关规定的行政处罚
22 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23 对用人单位拒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处罚
24 对用人单位拒不协助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处罚
25 对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虚假鉴定意见、虚假诊断证明、收受当事人财物的处罚
26 对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措施的处罚
27 对组织和个人非法提供、复制、公布、出售或者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处罚
28 对违反规定,滥发《技师合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高级技师合格证书》的处罚
29 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
30 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构违反规定,未认真实施继续教育教学计划、公开继续教育的范围、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行为的处罚
31 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处罚
32 行政确认 职工工伤认定
33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34 社会保险登记
35 确认享受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待遇资格及标准
36 认定市级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实训)机构,认定就业见习基地
37 评价认定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单位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