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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去世被瞒报 冒领养老金被判返还

发布日期:2019-11-14 15:46    作者:李金博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大] [中] [小]

离退休人员去世后,家属未按规定及时申报停止养老金发放,继续领取养老金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凤台县即发生一起冒领养老金的违法案件。

退休人员郭某某在去世后,其子未申报停发养老金并继续领取,凤台县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发现这一问题后,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在通过多种方式宣以政策、明以利弊,并借助村支两委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凤台县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将其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判决,其子将多领养老金32440元退回。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当离退休人员不再具备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其家属若未及时申报停发养老保险待遇,且继续领取的属于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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