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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待遇发放方式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0-09-17 09:46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大] [中] [小]

尊敬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按照国家政策,已经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且2014年10月1日之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在按新办法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后,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两部分待遇,由淮南社保部门合并统一支付。

为规范全省职业年金待遇发放和个人账户的管理,按照国家对职业年金发放的政策要求,根据省社保局《关于做好职业待遇省级统一支付有关事项的通知》(皖社险函〔2020〕56号文)文件规定,从2020年10月份开始调整职业年金发放方式。调整后,您现领取的待遇将分两部分发放,待遇总额保持不变,一部分是由省社保局支付的职业年金,到账时间暂定每月15日(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另一部分是由淮南社保部门支付的基本养老金,到账时间为每月10日,两部分待遇均打入原社保部门为您发放养老金的社保卡或银行卡中(未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金的,按照国家政策,请尽快与单位联系,更换成社保卡,确保待遇正常领取)。如您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变更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银行账户,请及时与所在单位联系申请变更,由所在单位到淮南社保部门为您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后职业年金将同步打到您更换后的银行账户上。

如果您在规定的发放时间内(每月15号,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没能及时领取到职业年金,或有其他疑问,您可与原单位沟通,也欢迎您与淮南市社保部门随时联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身体健康!

淮南市社保部门联系电话:

淮南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0554-6655975 

寿县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0554-4108153

凤台县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0554-8627707

潘集区社会保险管理所      0554-4918050        

 

 

淮南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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