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人社发〔2020〕88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排查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3号)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做好排查工作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成立专项工作组,做好违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排查工作。排查内容包括:一是近年来出台的补缴养老保险费政策;二是对省排查出的2017、2018、2019年度存在疑似违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退休人员逐人排查;三是对2017年1月1日以后存在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记录的未退休人员进行排查。排查相关表格和报告于2020年7月28日书面报送市养老保险科。
二、违规问题处理
对存在的违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记录,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县区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三、维护补缴政策统一性
自2020年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财政厅对违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情况进行定期核查通报。各县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32号)要求,加强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处理;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70号)规定,严格遵循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处理应参保未参保补缴养老保险费,切实维护省市养老保险政策的统一性。
四、其他要求
各县区经办机构要加强政策学习和规范落实,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通过各类渠道、多种方式宣传养老保险政策,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落实政策的满意度。
联系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 王斐
电话:6882602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金和财务管理科 安广菊
电话:6678506
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 王亚
电话:6881757
市财政局社保科 李庆
电话:6661987
附件:1. 县区2017、2018、2019年度违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退休人数(按经办县区分发)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南市财政局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