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社会保障 > 失业保险 > 公示公告

关于淮南市2020年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的公示(第六批)

发布日期:2020-12-17 15:08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22号)、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工作若干政策的通知》(皖就〔2020〕6号)、市政府《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意见》(淮府〔2020〕22号)、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劳务派遣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20〕113号)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企业稳岗补贴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皖人社秘〔2017〕426号 )等文件精神,经市失业保险中心等部门审核, 拟对安徽淮南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第六批33家企业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具体明细见附表)。  

现将2020年第六批失业保险费返还审核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0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向市失业保险中心稳岗补贴办公室(电话:2671985)或市人社局失业保险和创业指导科(电话:6678022)电话或书面举报。单位反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反映的报真实姓名。

附件:2020年淮南市失业保险费返还汇总表(第六批).xlsx

 

淮南市失业保险中心

2020年12月17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