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工作若干政策的通知》(皖就〔2020〕6号)等文件要求,对2020年符合条件但未提交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的中小微企业免除申报确认程序,公示通过后按失业保险缴费渠道直接返还企业。经市失业保险中心等部门审核,拟对安徽阿普斯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等第一批1559家“免报直发”中小微企业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具体明细见附表)。
现将2020年我市第一批“免报直发”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0年7月2日至7月8日)向市失业保险中心稳岗补贴办公室(电话:2671985)或市人社局失业保险和创业指导科(电话:6678022)电话或书面反映。单位反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反映的报真实姓名。
附件:2020年淮南市第一批“免报直发”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名单.xls
淮南市失业保险中心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