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22号)及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26号)和市政府《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意见》(淮府〔2020〕22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请,由淮南市失业保险中心等部门审核,拟对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南铁路运输分公司等第四批388家企业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具体明细见附表)。
现将2020年第四批失业保险费返还审核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0年4月22日至4月27日)向市失业保险中心稳岗补贴办公室(电话:2671985)或市人社局失业保险和创业指导科(电话:6678022)电话或书面举报。单位反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反映的报真实姓名。
附件:2020年淮南市失业保险费返还汇总表(第四批).xlsx
淮南市失业保险中心
2020年4月22日